鄧小平:既反對大民族主義又反對狹隘民族主義
民族問題歷來是十分複雜和敏感的問題,也是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面臨的重要問題。民族問題處理得好壞,直接關係到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穩定。西南五省(區),是我國少數民族最多,也是最集中的地區。新中國建立初期,鄧小平主政西南工作期間,面對嚴峻、複雜的民族問題,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基本原理,密切結合西南地區民族工作的實踐,創造性地貫徹執行了黨的民族政策,親自處理了許多重大民族問題,指導制定了在少數民族地區不急於搞減租退押,幫助少數民族消除隔閡、加強團結、訓練幹部、發展經濟、改善群眾生活、實施民族區域自治等一系列政策,使西南地區的民族問題,包括歷史上的冤家械鬥、草山糾葛、邊界爭議、部落矛盾等民族糾紛,都相繼得到較好解決。鄧小平為黨的民族工作,做出了卓越的貢獻,創造了許多成功經驗。
一、 實行真正的民族平等,消除民族隔閡,
既要反對大民族主義,又要反對狹隘民族主義
馬克思主義認為,民族是一個歷史範疇。民族的產生、發展和消亡有其自身的規律,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民族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形成的具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的民族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四個基本特徵的穩定的共同體。
民族平等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處理民族問題的根本原則,也是鄧小平民族工作思想的根本出發點。馬列主義民族理論告訴我們,民族只有大小之分,只有發展階段的先進與落後之分,沒有優劣之分。各民族不論大小,都應該一律平等。
鄧小平在西南地區貫徹實行黨的民族平等政策時,特別強調"真正"二字,他說中國的政策是真正立足於民族平等,"歷史上的統治者,何嘗沒有宣布過很好的政策,可是他們是不做的。我們的政策只要確定了,是真正要實行的。"①1952年2月16日,西南軍政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舉行第3次全體會議。會上,鄧小平在講話中強調指出:做民族工作,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首先是要民族平等。綜觀鄧小平在指導西南民族工作的論述和實踐,可以看出,他的"真正實行民族平等"的觀點,具有兩個鮮明的特點:一是廣泛性,即少數民族在一切權利方面平等,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文化、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各個領域的平等;二是真實性,即這種平等是真心實意的,是要兌現的。正如鄧小平所說:"不是假的,不是騙他們的,是要真正實行出來的"。 ②
鄧小平認為要消除民族隔閡,實現真正的民族平等團結,既要反對大民族主義,又要反對狹隘民族主義,在當時首先和重要的是反對大漢族主義。
由於幾千年來反動統治階級推行民族壓迫和歧視政策,造成了很深的民族隔閡,在民族關係方面還存在著大民族主義思想和狹隘民族主義思想。建國初期,一些少數民族同胞對我黨的民族政策和方針缺乏深入了解,對消除大漢族主義信心不足。正是基於這種情況,鄧小平明確指出:"我們不能首先要求少數民族取消狹隘民族主義,而是應當首先老老實實取消大民族主義。""只要一拋棄大民族主義,就可以換得少數民族拋棄狹隘的民族主義。"①
針對西南地區歷史上存在的民族隔閡等問題,1950年7月21日,鄧小平在歡迎赴西南地區的中央民族訪問團大會的講話中指出:"我們是有條件消除民族隔閡的。歷史上的反動統治者實行的是大民族主義的政策,只能加深民族隔閡,而今天我們政協共同綱領所規定的民族政策,一定能夠消除這種隔閡,實現各民族的大團結。"② 1950年9月,西南局響應黨中央、毛澤東主席的號召,組織了具有重要影響的少數民族上層人物為主的參觀團赴北京參加國慶觀禮和到天津、上海等地參觀學習。當時,一些民族上層人士對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存有恐懼和戒備心理,有的害怕到了內地被扣押,去了回不來,有歷史罪惡的,更害怕被殺頭。鄧小平等西南局各級領導對組織西南各民族代表團傾注了大量心血,為了解除這些上層人物的思想顧慮,做了大量的工作。事實證明,組織民族代表團相聚北京,慶祝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第一個國慶節,這是疏通民族關係,消除民族隔閡,實現民族平等,增進民族友誼,加強民族團結的重要途徑。各民族代表親身感受到了祖國大家庭的溫暖,心中的恐懼、戒備和疑慮都通通被打消了。拉祜族代表扎努激動地說:"過去我們從來不敢到漢族人住的地方,從來沒有聽說過官家來歡迎老百姓,但這次我們到處受歡迎,毛主席都親自接見我們兩次,各民族平等友愛。"
1950年11月28日,鄧小平在歡迎參加國慶觀禮歸來的少數民族代表團時說:"今天的政府與過去是完全不同了,是真正代表各族人民利益的政府,所以今天各民族只有回到這個大家庭來,才能使自己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得到發展。"鄧小平認為,要達到消除民族隔閡的目的就是"要使他們相信,在政治上,中國境內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經濟上,他們的生活會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會得到提高。所謂文化主要是指他們本民族的文化。如果我們不在這三方面取得成效,這種歷史的隔閡、歷史的裂痕就不可能消除。"① 這就是說,只有讓少數民族親眼看到、親身感受到自己的平等地位和漢族對他們的平等友善的態度,只有實際得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少數民族的不信任心理、隔閡心理才能逐步減弱,民族間的信任才能逐步增強,才能達到消除這種隔閡的目的。鄧小平堅信:"在世界上,馬列主義是能夠解決民族問題的。在中國馬列主義與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也是能夠解決這個問題的。"②
事實表明,在西南民族工作中,把反對大民族主義作為重點,首先要求漢族幹部和群眾牢固樹立正確的民族觀,徹底消除社會上和思想意識中殘存的大漢族主義觀念,以實際行動落實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規定的各民族平等團結的原則,對於消除民族隔閡,增進民族信任和實現真正的民族平等團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江澤民把我國民族關係的基本特徵概括為:"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這個概括,既充分考慮了我國民族關係的歷史因素,又著眼於我國民族關係的長遠發展。這一重要思想,充分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成為新形勢下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的重要指導原則。
二、 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飯,
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現象,有它產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這種信仰和感情相適應的宗教儀式和宗教組織,都是社會的歷史的產物。民族問題往往與宗教問題交織在一起,能否正確對待和處理宗教問題不僅僅是信仰與感情問題,而且還是一個政治問題。列寧強調對待宗教問題應該採取"特別慎重"、"十分嚴謹"和"周密考慮"的態度。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多宗教的國家,宗教在我國少數民族中有著比較廣泛和深遠的影響。歷史上,西南地區少數民族一般都信仰宗教,有的一個民族信仰幾種宗教,也有的幾個民族信仰一種宗教,而且每個少數民族都有不同的風俗習慣。他們在衣、食、住、行、婚喪、嫁娶、節慶、禁忌等方面都有鮮明的、特有的風俗習慣。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是黨的民族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體現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一個重要方面。
鄧小平特別強調"要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飯",要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
1950年1月2日,黨中央、毛澤東主席把進軍西藏的任務交給了西南局。 1月15日,鄧小平在重慶接見進藏部隊的領導幹部時,對西藏的歷史與現狀、政治與軍事、宗教與神權作了縱橫比較和深刻闡述。他指出:西藏是少數民族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均有其特殊性,政策性很強。解放西藏需要一定數量軍事力量,但軍事與政治相比較,政治是主要的。從歷史上看,對藏多次用兵未解決問題;而解決比較好的亦多靠政治,如唐朝的和蕃政策。解放西藏問題多靠政治,政策問題極為重要,主要是民族區域自治,政教分離,團結達賴、班禪兩派。後來鄧小平把進軍西藏的指導原則進一步概括為:"政治重於軍事,補給重於戰鬥。"這一帶有很強政治性和策略性的原則,對於解決西藏問題具有重要作用。為了更好的開展民族工作,他要求部隊學習藏語,還專門指示成立"政策研究室",以加強為製定西藏政策所需的調查研究工作。鄧小平在聽取進藏部隊的匯報時強調:我們進軍西藏,就是要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飯,一切要從西藏的歷史、社會情況和民族宗教特點的實際出發,要調查研究清楚了再辦事。
為了和平解放西藏,1950年2月5日,中央電示西南局"採用一切辦法與達賴集團談判,使達賴留在西藏與我和解"。 5月11日,西南局關於西藏問題致電中央軍委。提出:"除繼續加強進軍的軍事準備外,擬特別加強政治爭取工作",並擬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四條方針和策略,作為與西藏地方當局談判的基礎。與此同時,西北局也向中央轉報了青海省委提出的解決西藏問題的六條。一周之後,中央復電西南局和西北局,認為西南局所提的四條最好,可以此為基礎,起草可供和平談判的若干條件,以供中央決策時參考。鄧小平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和平解放西藏問題的方針,並結合西藏社會的實際,親自主持起草了同西藏地方當局談判的十項條件。鄧小平親自起草的這份歷史性文件,得到了黨中央、毛澤東主席的充分肯定。中共中央回電錶示:"除第八條末句'由西藏人民採取協商方式加以解決'應改為'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領導人員採取協商方式解決'外,餘均同意"。 ① "四條方針"和"十項政策",凝聚著鄧小平解決民族宗教問題傑出智慧和偉大創造。在"四條方針"和"十項政策"中都提出實行宗教自由,保護喇嘛廟,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內容。 1950年11月8日,劉伯承、賀龍、鄧小平聯名頒發佈告,指示入藏部隊要切實保護各地喇嘛寺廟。 "保護喇嘛寺廟",既是對信教群眾的尊重,又是對宗教文化的保護。鄧小平曾經指出,由於"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尊重藏民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不住喇嘛寺廟等,這樣就贏得了藏族同胞的信任。"② 廣大藏族同胞親切地稱解放軍是"新漢人"是"菩薩兵"。
鄧小平親自起草的"四條方針"和"十項政策"是我們黨執政之後處理民族宗教問題方針策略的早期雛形。他所領導的西南局對西藏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對黨中央和毛澤東主席做出這方面重大決策起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三、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運用馬列主義,結合中國情況提出並獲成功實踐的一項正確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也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鄧小平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建立與實踐,做出了卓越貢獻。他以民族區域自治作為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製度保障,著重於真正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他說:"反對大民族主義在政治上就要實行區域自治及聯合政府,……這件事在中國是一件新事,是歷史上沒有過的,現在要創造經驗,開始先在一個地方做出經驗後,再把經驗運用到其他地方去。"①
鄧小平在西南成功地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把是否真正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作為政治問題來看待。他認為,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關鍵,是要使各少數民族享有他們應該享有的自治權。他說:"少數民族的事應該由他們自己當家,這是他們的政治權利。"②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是大西南第一個創建的民族區域自治政權,也是我國建立的第一個地區級民族區域自治政權。它的建立,是黨的民族政策的具體體現和偉大實踐,浸透著鄧小平的心血。可以說鄧小平是創建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奠基人。
1950年7月21日,他在《關於西南少數民族問題》的講話中,曾兩次提到"康東"(即今甘孜州),七次提到"西康"(主要是指當時西康藏族地區)。他以敏銳的思維和高度的政治洞察力,把大西南的民族區域自治政權建立的突破口選在了甘孜藏區。他指出:"共同綱領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綱領宣布了,少數民族很高興,在高興的同時,就要問什麼時候實行,如何實行……,我們黨在歷史上曾經遇到過這個問題,比如在內蒙古,這方面是有經驗的;在陝甘寧邊區北面,也有些經驗。而在廣大新區,還沒有經驗,對許多幹部來說還是個新問題。但是必須開步走。"同時,他表示:"今天我們在西南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首先開步走的應是康東。"這個歷史性的決策,是建立在他對甘孜藏區充分調查了解基礎之上的。其根據是,在這裡"各種條件比較具備。第一,藏族同胞集中;第二,歷史上有工作基礎;第三,我們進軍到那個地方後,同藏族同胞建立了良好的關係;第四,那裡還有個進步組織叫東藏民主青年同盟,有一百多人。"
在康東建立民族區域自治政權,不僅僅是實現共同綱領中的民族政策,而且還將其作為推動西南少數民族工作的一個新起點,同時還將為和平解放西藏打下基礎。他指出:"毛主席對西藏問題就確定了兩條,第一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第二是進軍西藏'不吃地方'。這兩條搞好了,才能解決西藏問題。"所以,鄧小平把民族區域自治政權的建立看作是帶戰略性的問題。他說:"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解決得好,可以直接影響西藏。"1950年6月25日,鄧小平在為西南局起草的關於康定區工作問題給西康區黨委的電報中指出:"在康定區必須堅決實行區域自治的方針,愈快愈有利。"
對於如何保證適時、穩妥、成功地在康東建立民族區域自治政權,鄧小平提出了許多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諸如,充分尊重當地藏族和有關人士的意願,命名問題須與藏民代表人物交換意見;搞好民族團結,消除民族隔閡;軍隊和乾部要認真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尊重藏民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大力恢復和發展生產,把經濟搞好;作好衛生和文化等方面的工作。
1950年8月6日,鄧小平起草的西南局《復西康區黨委關於東藏成立自治區域人民政府問題電》中指出:"在藏東早日成立自治區域人民政府是完全必要的,但因為少數民族問題極為複雜,我們經驗很少,故對每一個細節問題都必須在反复商討之後,特別是與少數民族代表人物交換意見之後,才能實行,否則容易陷於被動"。康定軍事管制委員會認真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按照西南軍政委員會的部署和鄧小平的指示精神,卓有成效地開展民族區域自治政權建設的籌備工作。經過近8個月的努力,於1950年11月17日至24日,在康東隆重召開了西康省藏族自治區第一屆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11月24日,在康定召開了萬人大會,舉行了盛大遊行。 11月25日,西康省藏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了《西康省藏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宣言》,宣告西康省藏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實踐證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對於加強民族團結,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自治權利,促進各民族之間互相幫助,互相合作,發揮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積極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是適合我國國情的具有強大生命力的製度,是我國人民民主制度下民族平等的重要標誌,也是反對民族分裂主義的強大武器。黨的"十五"大又把這一制度列為我國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鄧小平不僅是這一制度決策的參與者和執行者,而且也是這一制度的發展者和完善者。首先,他強調這一制度符合中國國情,要堅持。第二,他強調要完善這一制度,發展這一制度。鄧小平在完善和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方面的一個重大的理論建樹,就是把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經濟發展作為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問題。他尖銳地指出:民族區域自治,不把經濟搞好,那個自治就是空的。
使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法律化,是鄧小平在新時期提出的堅持與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原則。 1981年8月,鄧小平在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負責同志談話時,提出了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用法律形式規定下來的設想。他說:"新疆的根本性問題是共和還是自治區的問題。我們和蘇聯不同,我們不能搞共和,我們是自治區。法律上要解決這個問題,要有民族區域自治法。"①在鄧小平的直接關心下,1984年5月,第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這標誌著我國的民族工作進入了法制化的新階段。
四、創辦民族學院,大力培養少數民族自己的干部
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幹部是解決民族問題的關鍵性工作,是一件具有戰略意義的大事。經驗證明,在我們這樣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抓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因為少數民族幹部是我黨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幹力量,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少數民族群眾的橋樑和在少數民族地區貫徹黨的基本方針政策的保證。少數民族幹部來自於本民族群眾,熟悉本民族歷史和現狀,懂得本民族的生活方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了解本民族的願望和要求。同時,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往往把本民族的干部看作是他們民族的代表。通過他們去傳遞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容易被少數民族接受和認同。少數民族幹部的特殊作用,是漢族幹部所難以代替的。沒有少數民族自己的干部,一切工作總是不容易落地生根的。建國前夕,毛澤東就指出:"要徹底地解決民族問題,完全孤立民族反動派,沒有大批從少數民族出身的共產主義幹部,是不可能的。"①
鄧小平主政西南工作期間,站在馬克思主義民族觀的高度,認識到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在搞好西南民族工作乃至西南各項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把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幹部,作為解決民族問題的關鍵來抓。他以創辦西南民族學院正規教育為主渠道,加快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步伐,以適應黨的民族工作的需要。
1950年7月21日,鄧小平在與中央民族訪問團全體同志的交談中,比較全面地闡發了關於民族工作的思想,並且專門強調了創辦民族學院問題。他說:西南人才缺乏,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創辦民族學院。吸收一些青年進民族學院深造。
7月22日,鄧小平主持召開西南局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會上他再次強調:"少數民族學校應速籌辦。" 根據西南局和鄧小平的指示,7月30日,西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兼西南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王維舟在西南軍政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宣布,在西南籌辦一所民族學院,由西南民族事務委員會負責籌備工作。 1950年8月15日,西南局召開常委辦公會議,擬定在成都、貴陽和昆明設立3所民族學院。並且在向中共中央所作的《西南軍政委員會八、九兩月綜合報告》中明確提了出來。
1950年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16次會議批准了中央民委擬制的《培養少數民族工作試行方案》和《籌辦中央民族學院試行方案》,其中規定:為了國家建設、民族區域自治與實現共同綱領中民族政策的需要,從中央至有關省、縣,應普遍而大量地培養各少數民族幹部。決定在北京設立中央民族學院,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設中央民族學院分院一處,必要時還可增設。
為了貫徹執行好中央兩個試行《方案》,1950年11月28日,鄧小平在重慶接見西南各民族國慶代表團時,結合西南的實際,正式向代表們宣布,西南局和西南軍政委員會決定在西南創辦3所民族學院來培養幹部。其中一所是在成都。另外兩所分別設在雲南大學和貴州大學內。
在鄧小平等西南局領導的直接關懷下,西南各民族學院從無到有,蓬勃發展,少數民族幹部從少到多,逐步壯大,西南三所民族學院,為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培養輸送了一大批幹部,因而促進了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各項工作的發展。 1951年6月29日《新華日報》還專門對西南、雲南、貴州三所民族學院大量培養少數民族幹部作了報導,第一期畢業學員就有46個民族1449名學員。
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幹部,是鞏固民族團結、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的組織保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這個關鍵性的思想,在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和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領導下,有了重大發展:第一,少數民族幹部是民族團結的紐帶;第二,不僅在政治上,而且在經濟、文化、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等領域,培養大批各方面的高素質的少數民族幹部,是一個民族發展程度和整體素質的集中反映;第三,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水平的提高,自治功能的發揮,關鍵在幹部;第四,把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同熱愛本民族結合起來、統一起來,是衡量少數民族幹部政治素質的一個重要標誌;第五,國家培養、各省市幫助培養和自治地方自己培養三者相結合,是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有效途徑。
五、要在少數民族地區研究出另外一套政策,
誠心誠意地為少數民族服務
黨的民族政策必須從少數民族的實際情況出發,這是鄧小平民族政策思想中的一個基本觀點,也是他一貫堅持的一切從實際出發的思想路線在民族工作中的具體體現。
在涉及到少數民族地區方針政策的製定上,鄧小平歷來反對"照搬"。他說:"我們對少數民族地區確定了一個原則,就是在漢族地區實行的各方面的政策,包括經濟政策,不能照搬到少數民族地區去,要區分,哪些能用,哪些修改了才能用,哪些不能用。要在少數民族地區研究出另外一套政策,誠心誠意地為少數民族服務。"①
在少數民族地區的民主改革問題上,鄧小平主張第一、待少數民族內部條件成熟後再進行,強調不能患"急性病"。他認為對少數民族的減租退押及其他改革問題力求穩當,寧肯慢一些。比如:1950年5月12日,鄧小平在為西南局起草的《關於對彝民工作問題復西康區黨委並報中央電》中指出:"對彝民工作千萬不要性急,第一步的目標主要是達到漢彝之間的和睦,同時開辦訓練班,多方耐心地培養一些青年積極分子,作為溝通彝區關係和將來實行改革之基礎。目前切不可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就企圖去進行政治的或經濟的改革事宜。"又如:1950年10月23日至30日,鄧小平在西南局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上關於少數民族問題作了重要插話,就搞土改問題,他說:"第一不適於藏,第二不適於邊界聚居區及聚居區的邊沿區"。 "在雜居地區原則上應允許搞,但看在什麼條件,什麼時間。一是真正實行了區域自治或聯合政府","二是真正在少數民族中舉手同意"。 "這兩條具備了,時間既成熟了"。 "在決定方針步驟時,一定要慎重,防止急躁"。第二、主張改革總的要以和平方式進行,又要從各個民族地區的不同情況出發,分門別類地進行。比如,貴州地區的苗族廣大群眾迫切要求實行減租,要求土改,但是苗族上層少數地主分子不贊成。為此,西南局還特別作了規定"凡是種的土地是漢人地主的,就實行減租、土改,而種的土地是苗族地主的,就不實行減租、土改,由他們本民族慢慢地採取協商的辦法去解決。"① 鄧小平強調指出:"所有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個原則,就是要同少數民族商量。他們贊成就做,贊成一部分就做一部分,贊成大部分就做大部分,全部贊成就全部做。一定要他們贊成,要大多數人讚成,特別是上層分子贊成。"②這裡鄧小平突出強調了三點:一是無論做政治工作、經濟工作還是文化工作,都要把握一個原則,就是要同少數民族群眾商量,堅持黨的群眾路線,不能強迫命令。二是要尊重大多數少數民族群眾的意願,相信群眾的大多數。大多數少數民族群眾贊成的事就做,大多數少數民族群眾不贊成的事就不做。勉強去做少數民族群眾反對的事,即便是正確的,也不一定有好的結果,因為它超越了少數民族群眾的認識水平。三是做好少數民族上層分子的工作,要相信少數民族上層分子的大多數。這些少數民族上層分子在少數民族群眾中都有一定影響,只要我們耐心做工作,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是會擁護中國共產黨,願意走社會主義道路的,應該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對少數思想一時不通的少數民族上層分子,應耐心說服和等待,不可採取激進的辦法從事。在這裡,突出而鮮明地體現著鄧小平的實事求是革命精神和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
誠心誠意地為少數民族服務,認真幫助少數民族群眾解決生活和生產困難,給各族人民以"看得見"的實際利益,是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在民族工作中的具體體現。
雲南、貴州地區的少數民族大多居住在山區。解放初期,那裡的少數民族人民生活非常困難,尤其是食鹽,一年所能換到的鹽巴,僅夠一個月食用。一些人家不得不將鹽巴包在布里,用繩子拴著,在菜飯裡泡兩三下便立即取出來,待下次如法炮製,以便用得長久一些。鄧小平對這些地區少數民族的生活十分關心。他指示一定要想辦法解決各少數民族聚居地的食鹽供應問題。 1950年7月22日,鄧小平在西南局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上強調指出:以貿易為中心的扶助少數民族的經濟工作應速建立。
在鄧小平的關懷下,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食鹽等基本生活用品得到解決,就連以前不常見的一些日常輕工業用品也想方設法運到了這些地區。這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生產發展、民族團結都產生了積極影響。
實事求是,一切從民族問題的實際出發,貫穿於鄧小平民族理論和實踐的全過程,是鄧小平民族理論的靈魂。鄧小平是我們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成員,又是第二代領導集體的核心。在中國共產黨處理民族問題的重大決策過程中,鄧小平既是參與者,也是領導者。中國共產黨處理中國的民族問題之所以成功,從根本上說,就是善於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民族理論同中國民族問題的實際結合起來。也就是說,能夠做到實事求是,從我國民族問題的實際出發。
建國以來,我國的民族工作是在成功和挫折中前進的。實事求是,就成功;不實事求是,就挫折。鄧小平民族理論作為新時期民族工作的行動指南,其真諦就在於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民族問題的實際出發。
近年來,隨著冷戰的結束,民族宗教問題成為全球性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相繼出現民族主義浪潮,頻頻引發流血衝突和局部戰爭,導致戰亂迭起、社會動盪,乃至民族分裂、國家解體。而我國則是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國家統一,經濟繁榮。 "風景這邊獨好。"完全得益於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關於民族理論的正確指導,得益於黨的領導集體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制定出了適合我國國情的民族宗教政策。
鄧小平根據西南地區民族工作實踐提出的民族理論,是毛澤東民族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在解決西南民族問題過程中提出的基本觀點和實踐,不僅為全國解決民族問題,樹立了榜樣,積累了經驗;而且對於我們今天處理民族問題,搞好民族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作者:郎迎潔中央檔案館處長、研究館員季國敏 中央檔案館 館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