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马福元 来自:《世界宗教研究》
新泛伊斯兰主义是在沙特阿拉伯国家和国际伊斯兰组织推动下,在伊斯兰世界陆续建立的许多国际组织和机构,同战前泛伊斯兰主义相比具有多中心的特征,在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等领域富有广泛团结与合作精神。
1、世界穆斯林大会:它是在土耳其革命后,伊斯兰世界由于失去统一领导中心,故战后伊斯兰世界亟待建立新领导中心这一需求之下召开的。在沙特阿拉伯国王伊本·沙特带领下,于1926年在麦加召开首届世界穆斯林大会,原计划推举新的精神哈里发,但因意见分歧未能达成协议,只泛泛强调世界穆斯林团结问题。其宗旨是“在世界各地传播伊斯兰教,宣扬超国家、超民族、超地域的泛伊斯兰主义,维护与增进伊斯兰国家的团结、互助、合作,抵制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和西方世俗化倾向。”
2、世界伊斯兰教大会:于1955年在埃及前总统纳赛尔发起并成立的团结穆斯林大会,是非官方组织的民间活动。其任务是“研究全世界穆斯林的历史与现状,掌握与穆斯林的宗教、社会、民族有关的问题;对一切伊斯兰国家或团体提供技术援助;加强和建立伊斯兰世界的经济和财政关系;加强关于教法和立法方面的协作,以教法为基础,实现法规的统一;巩固和建立穆斯林之间的教育、文化关系;定期召开旨在加强穆斯林之间联系和增进福利的会议,以提高穆斯林的宗教意识和对世界的观察力,并搞好穆斯林个人之间的关系。”
3、伊斯兰世界联盟:于1962年5月建立在麦加的第三个新泛伊斯兰主义组织,是当前最活跃的泛伊斯兰主义国际组织,是沙特国王利用朝觐机会在麦加召集各国穆斯林代表并通过协商后宣告成立的自称代表全世界所有穆斯林的联盟。该国际宗教组织, “在常设秘书处下设有许多办事机构,主要有组织委员会与会议部、伊斯兰文化部、穆斯林少数民族事务部、伊斯兰天文台部、图书与文献发行部、伊斯兰法律部、伊玛目与宣教学院等。”宗旨是“在全世界传播伊斯兰教的信息和教义,在伊斯兰教各国建立伊斯兰中心;消除反伊斯兰教的虚假宣传在穆斯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维护与增进穆斯林少数民族在宗教、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协助各地的穆斯林团体的宣教活动,促进他们的内部团结;支持建立在正义、平等基础之上的国际和平与合作。”其活动方式:一是利用朝觐机会在朝觐者中举行各种会议,交流信息,讨论伊斯兰世界面临的各种问题。二是明确要求要维护伊斯兰教原则,从事多方面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宣传,鼓励穆斯林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为根据,遵循伊斯兰生活方式。三是印发《古兰经》、“圣训”和散发宗教宣传品,组织各种专题讲座。四是除一般性宗教活动外,“尤为重视从宗教角度对国际事务施加影响,包括维护伊斯兰国家间的团结、互助、合作,支持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人民反对以色列的斗争,向各国穆斯林提供资助,维护世界各地穆斯林少数民族的权益等。”
新泛伊斯兰主义主要向世界表明,“它不仅没有因为民族主义的兴起而一筹莫展,相反却以它超越民族个性的泛宗教文化继续发挥作用。当然,这种作用既有有利于稳定世界政局、维护世界和平的一面,也有因不适当地从外部干预而使一个国家的内部冲突或某一地区性问题复杂化,甚至引起某一主权国家抗议的情况。此外,由于‘伊盟’各成员组织皆以维护本国利益为重,加之世界各种政治力量错综复杂的影响,泛伊斯兰团结的呼唤也有诸多局限性,成员组织之间也时常产生矛盾和冲突。”因此,它对我国穆斯林的影响并不明显。从特点上看:第一,它强调伊斯兰世界的团结、协作和统一。第二,新泛伊斯兰主义既有来自官方的自上而下的倡导,又有教界和知名人士以及群众的自下而上的支持,这是战后伊斯兰世界颇有生气的社会思潮和活动。第三,新泛伊斯兰主义有着明显的宣教性质。它积极支持伊斯兰世界各国宗教事业的同时,也热衷于非伊斯兰世界的宣教活动。第四,“新泛伊斯兰主义有着相当雄厚的经济基础。”从社会作用上看:一是调整伊斯兰世界的内部关系。“无论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在涉及某一伊斯兰国家内政问题、或是双边(或多边)关系问题,往往采取调停,磋商而不作出偏袒任何一方的仲裁。”二是捍卫伊斯兰国家的利益和穆斯林少数的“合法权益”。在“对待非伊斯兰国家内部涉及穆斯林问题时,或是给予各国穆斯林少数以政治的、经济的、道义的支持,资助他们发展伊斯兰教事业,抵制当地的‘基督教化危险’;或是公开、直率地表明捍卫穆斯林的‘合法权益’的立场,支持其各种形式的、直至武装的斗争。”三是强化信仰,向非伊斯兰世界宣教,发展伊斯兰教事业。因此,从总体上看,首先新泛伊斯兰主义集中向非洲地区宣传伊斯兰教。其次则陆续向西欧和北美地区的移民当中宣教。由于“在泛伊斯兰思想的指导下,伊斯兰教当前在西欧、北美的一些国家 (如美、英、法、德、意等)已成为仅次于基督教的第二大宗教,在上述各国的人数已超过百万人。”在亚洲地区,“泛伊斯兰组织除了以大量资金援助马来西亚伊斯兰教的发展外,还以马来西亚为基地,向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斯里兰卡、缅甸、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传播伊斯兰教。苏联解体后,它提出了‘绿化中亚’的战略即通过宣教活动使中亚伊斯兰化。”四是“新泛伊斯兰主义的活动不仅在无形中为伊斯兰教的民间复兴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它本身也“是某些伊斯兰国家自上而下复兴伊斯兰教的一种官方活动形式”,它“已不单单是世界范围内流传的一种社会思潮,它成为一些伊斯兰国家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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