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4, 2013

林彪兵法 15 [关于北平和平解放给傅作义的公函]

15 [关于北平和平解放给傅作义的公函]


[关于北平和平解放给傅作义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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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月16日这天晚上,林彪司令员会见了即将进城的邓宝珊,并拿出一封由他和罗荣桓

将军签署的给傅作义将军的信,希望傅尽快答复。信中写道:


  北平被围业已月余,人民痛苦日益增重,本军一再推迟攻击时间,希望和平解决,至今未获结 果。贵将军身为战争罪犯,如果尚欲获得人民谅解,减轻由战犯身份所应得之罪责,即应在此最后时机 ,遵照本军指示,以求自赎。办法如下:


  一、自动放下武器,并保证不破坏文化古迹,不杀戮革命人民,不破坏公私财产、武器弹药及 公文案卷。如贵将军及贵属能够做到这些,则本军保证贵部官兵生命财产之安全。对于贵将军的战犯罪 责,亦有理由向人民说明情况,取得人民谅解,以减轻或赦免。


二、如果贵将军及贵属不愿意自动放下武器,而愿意离城改编,则本军为保北平不受破坏起见,也 可以允许这样做,本军可以允许贵军离开北平,开入指定地点,按照人民解放军的制度,改编为人民解 放军。


  上述两项办法,任凭贵将军及贵属自由选择,本军并愿再一次给予贵将军及贵属以考虑及准备 之充分时间,此项时间规定由1949年1月17日上午1日起,至 1月20日下午12时止。

如果贵将军及贵属竟敢悍然不顾本军的提议,敢以此文化古城及二百万市民 生命财产为牺牲,坚决抵抗到底,则本实行攻城时为挽救此古城免受贵将军及贵属毁灭起见,本军将用 精确战术,最重的打击落在敢于顽抗者身上,而对于不愿抵抗之贵属,则不给任何打击,并予以宽待。 破城之日,贵将军及贵属诸反动首领,必将从严惩办,决不姑息,勿谓言这不预。


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战役


前线司令员 林 彪

政 治 委 员 罗荣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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